实验室安全

大庄家彩票下载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  时间:2023-05-30  浏览: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1、实训基地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教学设备和人身安全。

2、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制度,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3、使用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必须在实训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严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要予以追究,并负责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4、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基地设备严格执行借还手续,建立登记本,及时登记。借还时,双方当面进行质量检查。外借(包括校内、外)仪器设备以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经实训中心主任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办理外借手续,方可借出。

5、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严禁吐痰、抽烟及丢杂物,实训完成后,实训班级负责搞好卫生。

6、基地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水、防冻、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的十防工作,对不常用的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电检查。

7、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离开实训室时,注意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财物安全。  


实训室管理员工作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工作认真负责,注重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做到服务育人。

2、执行学校有关专业实习实训的工作计划,负责实训室的卫生、纪律、财产的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

4、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有关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了解设备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掌握一般的维修和保养技术,科学地管理和维护设备,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5、负责做好新购物品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指导教师介绍新购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的各项台帐。

6、实训室的设备、仪器及资料必须认真保管,帐目清楚,保证各种仪器设备完好,满足教学需要。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技术资料完整,设备、仪器、仪表、零部件齐全,性能良好,分类合理,摆放整齐,爱护仪器设备,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7、实训室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按时开放有关实验室,确保实习实训顺利进行。

8、课后要督促学生收拾好上课用品分类放好,摆整齐桌椅,并认真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9、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使用完毕后及时关好电、水、气及窗户,锁好门方可离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

10、定期向教研组和实习处汇报设备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训室的管理水平。

11、仪器设备的领用必须通过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外借使用,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12、总结工作经验,认真完成每学期末上交材料(总结,仪器设备维护情况登记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册、仪器设备借还情况登记册、仪器设备报废统计表)等。

13、实训室管理员工作变动时,应认真做好移交手续。

14、完成学校的临时工作安排。


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实训前的准备工作

   实训指导教师在实训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有关实训课程的顺利开展及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专业课程或实训大纲的要求,结合所教学生的特点及实训设备状况制定学期或阶段的实训计划,并在实施前提交二级学院教学干事处备案。

2)认真做好备课工作,明确实训的目的、内容与具体安排;了解实训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有关的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熟练地掌握实训相关的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3)做好设备设施的准备工作,如设备的性能检测、数量要求、布置与分组等。

2、实训的过程管理

1)指导教师组织好学生按顺序进入实训室,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学生考勤登记、清点人数,查清未到学生的原因。

2)指导教师必须在每次上课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并禁止学生把食物、饮料、娱乐器材等与上课无关的物品等带进实训室。

3)指导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旷课,不离岗,要求黑板上有实训内容、目的、要求、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等。

4)在上课过程中,要认真讲解实训的目的要求、内容、原理、方法与步骤,作适当的演示。课堂上注意巡查学生的实训状况,细心指导学生的操作,耐心解答学生的提问,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5)课堂上,要管理好课堂纪律,教育、监督学生,保持课堂安静,要做好学生的上课纪律状况登记以及其它相关表格的记录。

6)教育、监督学生爱护实训室的公物,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室场的设备、改变其性能状态与设置,以及注意保洁,不得乱扔杂物、纸屑等。

7)做好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等,要教育、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8)每天实习结束,指导教师要安排好学生轮流值日,督促学生搞好卫生才能离开。

3、实训的收尾工作

1)指导、督促学生填写并提交学生实训报告及作品,要求提交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作品给实习处备案。

2)指导教师要对实习项目作全面总结,并在实习结束后向实习处提交实习总结、实习成绩登记表、实习情况记录表、实习教案等资料。

3)做好实验室设备、工量具的清点、检查以及清洁工作,并经相关实验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如在实习实训中学校设备、工量具丢失或操作不规范造成设备、工量具损坏,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做好学生的赔偿工作,并及时向实习处报告情况。

4、完成学院的临时工作安排。


实训室管理规则

1、实训室应保持肃静、文明、整洁的环境。

2、按功能分区管好仪器设备和器材,帐物清楚,防止丢失,不准私自挪用。

3、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严格按规定存放和领用,不准随意乱放。

4、实训管理员在实训前做好充分准备;实习实训时按规程进行操作;实习实训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发生事故应立即拉断电源闸刀,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

5、实训室管理员应向来室学生进行安全、爱护公物、遵守规章制度的教育,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讲明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实习步骤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要求,培养学生的三严(严肃、严格、 严密)作风和学习态度。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

7、校外来人参观实训室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不准随意外传实训室有关不能公开的数据、表格、教学软件等资料。


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使用和保管

1、凡学校购置的仪器设备,均需入库登记建帐。

2、实训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外借和随便拆改,确需外借或拆改时,必须说明理由,报主管领导批准。

3、对出故障的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各实训室工作人员维修,对超出维修能力的故障,可向二级学院和教务处提出申请联系外协维修。

4、仪器设备使用时的调拨、损坏、丢失、报废等事项,均须填写相关表格并及时上报处理。

5、各实训室工作人员要加强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修,按其不同的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潮、防水、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以确保其应有的性能和精密度,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1、凡属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按规定责令赔偿。

2、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或关键部件损坏、丢失者为责任事故:

不按技术规程操作;

不熟悉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技术性能进行操作;

擅自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致使设备损坏;

实习实训时,由于指导教师不负责任或不听从指导教师安排的学生,致使仪器设备损坏;

擅自将仪器设备或关键部件挪作自用或他用;

实验管理员工作不负责任,领、发、借不按规定手续办理;

其它原因。

3、在考虑赔偿处理时应根据损失价值的大小、具体情节、本人一贯表现及事后的认识态度,责令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于赔偿。损失、丢失仪器设备,一般应按原价(或折旧价)赔偿。若是部分损坏短缺,经修配后尚能完好使用的,可按实际修配费用计算赔偿。若事故责任人不止一人,须分清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责任。

4、赔偿费一律上缴二级学院,作为实验室仪器设备专用款。

5、确定赔偿处理后,当事人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期限,则加重赔偿,若一次赔偿经济上确有困难,学生须经班主任同意,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减免或延至毕业时偿还;教职工须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减免或在酬金中分期扣除。

三、低值品、易燃品管理办法

1、物品的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

2、对所需实验物品,各专业实验室应于每学期末向教务处报送下学期所需要的物品计划。

3、各实验室一般不设库房。为保证日常消耗和临时需要,对常用和专用的物品可限量备用。

4、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的保管,由专人负责,必须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物品安全。


设备借用规定

1、凡借用教学设备的应先填写《教学设备借用登记表》,按表逐项正确填写;

2、借用人必须在承诺的归还日期内归还;对于部分需长期借用的设备,借用人在每个学期的期末必须把设备交给相关实验室查收;

3、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好借用的设备,凡因借用人保管不善、遗失借用设备,要按设备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4、对所使用设备出现故障的时候,应写出故障原因,报教务处进行修理,如人为造成,个人负担配件费用;

5、对计算机系统设置不得作任何修改。(如果擅自对系统参数进行修改,所引起系统瘫痪,由借用人负责)。

设备维修规程

1、设备发生故障后,由实验管理人员填写《教学设备报修单》,并交到教务处报修。

2、在维修前,要全面了解设备的使用状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判断故障的位置、种类与范围;务必彻底了解设备的原理、特点、拆装步骤,保证维修的质量。

3、除非设备需现场快速解决,否则应在课余时间完成,或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完成。

4、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进行性能测试,特别是安全性能。

5、在保修期内的设备,在征求原厂家意见的前提下,可自行解决常用的软件故障;若需要拆卸机件的,原则上由厂家完成。

6、对于非保修期内的设备,若维修过程中要更换配件,则必须反复判断,必要时由多名专业人员会珍后才作出决定,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7、设备维修后,要进行跟踪及做好相关档案记录。

8、在维修过程中,若不按操作规程或违背相关原理的情况下造成设备的损坏,由维护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9、对于维修过程中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保证设备得以及时恢复。


实训设备、仪器报损制度

1、属年久、无法修复的设备仪器或已淘汰不能适应教学要求的设备仪器,每期末由实验员提交报损设备仪器清单,组织有关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仪器进行鉴定核实,方可列入报损范围。

2、已经报损物品,要从学校保管账目及实物帐目中销帐,并附报损清单一份作报损凭证。学校主管领导必经在报损清单上签字方可生效。

3、报损物品经审批报损后,由教务处负责人对物品进行处理。实验员不可将报废品充斥其他设备仪器中。

实训室仪器设备遗失或损坏处理办法

一、凡在使用(或管理)各类仪器设备中,由于下列主观原因之一给公共财产造成损失者均应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1、不按规程或规定进行操作的;

2、不按制度规定擅自动用、拆卸、改装、操作仪器设备的;

3、在实训实习过程中,指导不负责任或不听从指挥的;

4、未掌握操作技术和不了解仪器设备性能,擅自动用仪器设备的;

5、擅自将仪器设备和器材私用的;

6、管理人员工作失职,致使被盗、失火等造成损失的;

7、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私自外借的;

8、粗心大意,操作不慎的;

9、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

二、属于下列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可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按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不熟练以致造成损失;

2、在使用中一贯遵守各项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以致造成损失;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

三、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失,经过鉴定或有关负责人员证实,可免于赔偿:

1、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确实难以避免的损失;

2、因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失;

3、经过批准试用稀缺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过程,虽经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4、由于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虽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5、由于其他客观(如自然损耗)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四、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的赔偿,由学院根据事故性质、具体情节、仪器设备类别、损失大小以及当事人一贯表现、事后态度和认识情况等全面考虑,然后决定赔偿的数量或金额。

五、凡属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价值按下列计算:

1、损失、丢失零配件,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失后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按质量变化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4、损失或丢失的仪器设备零配件,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并减除残值计算。

六、凡因局部损坏或丢失部件致使仪器设备报废,按整体折旧后的(电子产品按5-8年更新计算,机电产品按10-20年更新计算,每年按42周、每周以5天、每天以6小时计算)价格赔偿,其赔偿比例如下:

1、一次损失价值在500元以下者,按价值的30-40%赔偿;

2、一次损失价值在500--2000元之间者,按价值的40-50%赔偿;

3、一次损失价值在2000元以上,或者情节严重和影响较大者,作专案处理;

4、对一贯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服从指导,多次损坏,严重不负责任者,按损失价100%赔偿;

5、发生事故、失窃而受到损失,应立即报保卫处查处,并由实验管理员填写报告单,保卫处签署意见,分清责任,由学院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七、责任事故不止一人时,分清主次,合理分担赔偿费。

八、赔偿金额确定后,赔偿人应根据本人经济情况一次偿还或向学院申请分期偿还,学生的赔偿费用由班主任负责向赔偿者催缴并上缴学校财务室;教职员工的赔偿费由本人上缴学院财务室。对拖欠不交者,财务室从工资或奖、助学金中扣出。

九、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除按本办法规定赔偿外,一般应给予当事人适当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故意破坏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十、对丢失或损坏造成报废的,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并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清帐手续。